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
业务领域介绍:
不良资产处置是连接法律专业能力与资产回收效率的综合服务领域。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债务人违约、担保物贬值、诉讼执行受阻等原因形成的不良债权,往往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最大化回收。
嘉善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提供的服务包括:不良资产的法律尽职调查与价值评估、债权转让与债务重组方案设计、以诉讼及强制执行实现债权回收、债务人和解与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权益保护、以物抵债及资产变现方案执行等。
嘉善律师团队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强调"法律手段与商业手段并重"——在诉讼和执行程序中为客户争取法律框架内的最大权益,同时善于运用债务重组、债权转让、引入第三方投资者等商业化方式,提升不良资产的回收效率和回收比例。
一、不良资产商务谈判法律服务
业务领域介绍:
不良资产事业部门始终坚持全程主动式服务的模式,积极为客户单位提供有效的个性化法律服务与支持。采用团队工作制,根据客户单位需求,组建多层级、多专业律师团队提供相应沟通谈判法律服务。合伙人负责项目工作的统筹安排、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案论证及谈判;主办律师负责日常沟通及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律师助理协助主办律师完成与委托人的日常联系。遇重大疑难事项,承办律师将提交“合议研究会”组织相关专业律师及专业顾问团进行专题研讨,集体确定沟通谈判方案。
服务内容:
1.对相对方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决策者品性充分了解,拟定初步谈判方案;
2.协助委托人确认底线、目标、上限,明确谈判目标排列优先顺序;
3.协助委托人与资产管理公司就资产包的转让款及转让方式进行谈判;
4.协助委托人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进行草拟及审查,进行协商签订的谈判和正式签订协议的全过程;
5.如资产管理公司需委托人协助对资产包进行清收的,协助草拟及审查,进行协商签订的谈判,和正式签订协议的全过程;
6.在整体谈判沟通中,占据主动权,分析各方案风险利弊,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二、尽职调查法律服务
业务领域介绍:
不良资产事业部门是一支专门为目标企业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的团队。该业务领域的律师团队接受过法律尽职调查、法律风险精细化管理的系统培训。法律尽职调查业务因被调查的企业所属行业、领域不同而各有其特点。团队律师综合其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积累的从业经验,对被调查企业的主体合法性存续、资产情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业务开展、重大合同、税务、环保、劳动关系、关联关系、涉讼仲裁及可能涉及的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充分、详实的调查。了解被调查企业、被调查资产是否存在不适合从事委托人拟进行的交易、证券发行等商业、经济活动的法律障碍,对被调查企业相关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客观评价,进而向委托人提出相应的风险提示和必要的法律建议和意见。
服务内容:
(一)政策咨询和可行性论证
根据资产处置行业的趋势、企业现状,分析资产处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针对项目特点,提供资产处置所涉及的法律、政策以及流程方面的咨询,帮助企业决策层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二)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项目服务律师根据拟定的项目考察要点,开展尽职调查,了解资产的基本情况,确定资产的真实、合法性、处置的可行性、有效价值等情况。根据各个项目不同情况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律师鉴证意见》《法律意见书》等。
(三)处置方案策划
根据专业的评估和审计意见,确定资产的价值。根据资产价值、现状、处置目标设计合理的处置方案。处置方式包括: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拍卖)、清算、诉讼追索、债转股、确权、债务重组、核销、改制、资产证券化等。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
针对设计的处置方案与客户单位进行探讨后,出具专业的资产处置法律意见书,同时对项目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道德风险、市场风险进行提示,并拟定控制风险的措施与办法。
(五)审核相关资料
起草、审核资产处置涉及的意向书、转让协议、清算方案、重组方案、法律意见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协助办理手续
协助客户单位办理权力部门审批手续、备案手续,协助客户单位办理产权挂牌、产权变更登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企业清算注销、资产核销等手续。
三、破产管理法律服务
业务领域介绍: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业务根植北京,服务全国,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良资产事业部门组建至今,汇集了众多具有丰富理论和实务经验的专职律师,承办了数量较多、行业涉及面广泛、案件影响力较大的破产案件。团队律师熟悉破产管理流程,拥有丰富的破产案件实际操作经验,能够协助债权人和债务人制定合理的破产计划,以及为债权人提供合理的维权建议。不良资产事业部门致力于帮助陷入困境的破产企业推动重整;帮助地方政府引导破产企业进行重整、清算或和解,化解维稳压力;帮助公司股东通过清算阻断债权;帮助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团队律师还以投资者顾问、债权人顾问等身份介入困境企业债务危机,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挖掘困境企业的核心价值,为困境企业规划最优重组方案,助力其恢复经营。
服务内容:
(一)破产重整:
1.担任破产重整企业的顾问,为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提供方案,草拟重整计划草案;
2.担任破产企业债权人的代理人,代表其申报破产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程序中的相关事务发表法律意见,必要时代表债权人提出异议甚至提起诉讼;
3.担任破产企业意向投资人的专项顾问,对破产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参与投资谈判,草拟投资方案,草拟投资相关协议;
4.担任公司的清算组,全面接管强制清算公司的所有事务,处置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编制财产分配方案并执行,注销公司的工商登记。
(二)破产清算:
1.代理债权人、企业上级单位、股东、职工参与企业破清程序,主张权利;
2.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及破产保护;
3.依法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在破产程序中担任管理人;
4.依法接受指定或委托成为清算组或参加清算工作;
5.代理权益人就相关破产程序提出异议、主张权利直至诉讼;
6.就相关投资主体参与破产重整开展尽职调查、拟定方案、参与债权人谈判;
7.企业股东就企业解散、强制清算提出主张和诉讼;
8.参加其他破产衍生诉讼等。
保全与执行代表案件
1、 代理深圳平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系列追偿权纠纷的强制执行案件,均获成功执行,回收债权近2亿元;
2、 代理国美信达商业保险有限公司系列保理合同纠纷案件,提供完备的保全方案,成功保全可供执行的资产近3亿元;
3、 代理浙江东阳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提供完备的保全方案,成功保全可供执行的资产近4亿元;
4、 代理北京开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在财产可能 被移转的紧急情况下,通过高效、专业的保全方案协助法院立案后一周内作出保全裁定;
5、 代理某国际控股集团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股权 冻结财产保全措施提出异议,标的额数10亿元,从财产保全不符合 法定构成要件、保全裁定冻结的股权价值远超仲裁标的金额等方面为被保全人提供完备的方案。